爭取全港低收入工人享有交通費 支援津貼請願行動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下簡稱勞委會)聯同多名工友,於2009年3月29日進行一次「爭取全港低收入工人享有交通費支援津貼」的請願行動,由匯豐銀行總行出發,沿途各人手持多輛寫滿市民簽名的道具汽車及高叫口號,批評政府在金融海嘯下,並沒有提出具體措施紓緩基層市民的經濟負擔。委員會要求政府放寬現行的「交通費支援計劃」的適用範圍至全港地區,並將每月收入資格上限提升至一萬元,以及撤銷工作時數限制,讓家務助理及其他兼職工人一同受惠。委員會及眾工友最後遊行至政府總部,並上演街頭劇,諷刺政府「交通費支援計劃」「甩轆」及「半桶水」,未能支援全港在職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費需要。最後團體向政府遞交約1000個市民簽名及請願信,並要求約見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先生,以直接表達放寬交通費支援計劃的訴求。

勞委會指出,每當經濟動盪之時,基層僱員的抵禦能力最為脆弱,他們更需合理勞工保障。勞委會批評,面對金融海嘯對勞工市場的衝擊,特區政府顯得軟弱無力,除於財政預算中以「保就業」為名,創造短期及合約就業職位外,並沒有提出其他具體措施,保障基層市民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雖然政府於2008年7月2日把「交通費支援計劃」放寬至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四個偏遠地區的原區就業的合資格在職低收入人士參加,但勞委會指出,本港交通費高昂,其他地區的低薪工人不論居住地區,往返工作地時都要負擔高昂的交通費開支,因此他們同樣的極需要交通費援助。根據統計處2008年3月的資料,除新界北區外,深水埗、葵青、黃大仙、觀塘是本港貧窮社區,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均低於15000元,較全港每月入息中位數17500元為低,這反映低薪工友偏佈全港。基於公平原則,該會要求政府應一視同仁,每名工人一旦符合資格,不論居住地區亦應受到「交通費支援計劃」的保障。
勞委會同時強調,現行計劃12個月的領取期過短,不但未能長期支援新界北區及西北區的低薪工人,而且由於計劃6500元收入上限及個人資產總值不超過44000元的規定過於嚴謹,令部份低薪工友因僅僅超過上限而不能受惠。另外,因工作時數每月不少於72小時的限制,也令不少家務助理及其他兼職性工種工人未能得益。
勞委會要求政府必須放寬「交通費支援計劃」申請資格至全港低收入人士,以減輕在職低收入人士的經濟負擔。委員會同時要求政府放寬有關計劃每月收入上限至一萬元,該會估計這將令起過161萬名在職人士受惠。為鼓勵就業,勞委會指出工作時數的限制亦應取消,以讓家務助理及其他兼職人士也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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