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合約無規定 颱風暴雨無裝備 工作環境無保障 政府外判清潔工於颱風及黑雨警告下工作待遇調查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下稱勞委會)於本年6月至7月期間共向143名食環署及康文署需戶外工作的外判清潔工人進行調查,發現「標準僱傭合約」未能保障他們於8號或以上風球及黑雨警告生效期間的工作權利,而且近一半受訪者承辦商僱主未有為工人提供惡劣天氣戶外工作安全培訓。勞委會建議政府應統一各部門招標文件及於服務合約內詳列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具體規定,包括訂明承辦商於服務範圍所需前線工作人員的人數,應有的防護裝備及提供的標準數量、各類職業安全訓練次數及持續性等。同時,政府應訂明服務承辦商須遵從勞工處《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守則》建議,以及修訂「標準僱傭合約」,指明8號風球及黑雨警告下,不應要求一般外判工人上班; 如須要僱員上班,應向必須繼續工作的工人提供接送服務或發放特別交通津貼及颱風或暴雨當值津貼,以保障外判工人在8號或以上颱風及黑雨警告生效期間工作之勞工權利。
調查發現,雖然大部份受訪外判清潔工人在8號或以上風球懸掛時「毋須上班」,但仍有部份(18.4%)受訪者「須要上班」,而當中逾九成(92%)不獲颱風當值津貼。此外,逾半(61%)受訪者表示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須要上班」,同樣不獲暴雨當值津貼。勞委會批評,「標準僱傭合約」只是合約格式樣本,具體的僱傭條件,包括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安排,都是交由僱傭雙方協定。在勞資權力懸殊下,合約條款的訂定權都在僱主一方。因此,「標準僱傭合約」未能保障外判清潔工人於8號或以上颱風及黑雨警告下工作的基本權利。
外判清潔工人很多時需要在戶外長時間工作。香港的夏季既炎熱又潮濕,而且常有颱風和雷雨,若職業安全保障不足,很容易導致工傷意外。調查發現,近四成五(44.8%)受訪者表示承辦商僱主沒有提供惡劣天氣下戶外工作安全培訓; 當中較高比例(50.6%)的受訪者是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超過兩成五(26.6%)受訪者表示承辦商僱主未有提供足夠的基本工作裝備。逾兩成(20.3%)受訪者表示承辦商僱主提供的基本工作裝備不適合應付惡劣天氣下的工作。這反映受訪者承辦商僱主對員工的職業及安全健康保障不足。
勞委會指出,是次受訪外判清潔工人多為老年非技術人士,職位流動性低。在143名受訪者中,大部份年齡介乎61-65歲(39.9%),逾兩成五(26.6%)年齡更達66歲或以上。逾八成(83%)受訪者教育程度在小學或以下,平均現職工作年資達5.7年。近三份一(27.9%)受訪者現職工作年資更達11年或以上。而且,近八成(78.2%)受訪者的時薪為34.5元,僅及法定最低工資時薪水平,待遇較市場上清潔行業的一般清潔工平均每小時時薪為低。 1這反映外判清潔工人是社會弱勢勞工,缺乏議價能力。
2018年初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成立跨局跨部門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2 ,期望探討改善政府外判服務制度,加強保障政府外判工人的待遇及勞工權益。工作小組承諾在本年(2018年)第三季之前完成檢討。勞委會期望工作小組參考是次調查結果,修訂「標準僱傭合約」第十五及十六條,訂明8號或以上風球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外判工人的工作安排及補償條款,加強對外判清潔工人的保障。同時,政府應調整非技術服務合約標書評審制度中技術評分及價格評分的比重,至分別五成的百分比(50:50),打破現行制度下產生的「價低者得」局面。除此之外,政府應訂明投標者提出的非技術工人工資水平必須不低於統計處最新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統計報告》公佈的相應行業工資中位數,以保障工人獲得合理的工資。

食環外判清潔工強哥批評承辦商僱主沒有提供適切裝備,應付颱風後的清潔街道工作。
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強哥於新界鄉郊地區工作。雖然他於前天10號颱風懸掛時不用上班,但颱風訊號除下後,強哥需要立即返回工作崗位。颱風後公共交通未及恢復,而且入村的道路阻塞,但承辦商僱主沒有提供任何接送安排。強哥需要自行騎單車上班。強哥說: 「颱風後,滿地落葉,而且多棵大樹倒塌,我都是自己找電鋸把大樹破開,徒手搬回路邊。都是我一手一腳做,過去亦沒有人教我如何處理塌樹。」強哥批評,惡劣天氣下的防護裝備嚴重不足,水鞋、雨衣等都是自購自備,工作用工具都未獲提供。他期望政府改善外判工人的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待遇及職業安全保障。

1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8年3出版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清潔行業的一般清潔工平均每月薪金為9179元,而每日正常工作時數8小時及平均每月標準工作日數26日。按此計算他們每小時工作時薪為44.1元。
2 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勞工及福利局、勞工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及產業署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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