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司機工時及其影響調查發佈
2013年7月14日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勞委會)於本年3月至5月期間訪問了226名受僱的職業司機,了解他們工時情況及其對駕駛、個人健康及家庭社交生活的影響。
調查發現,近四成(37.7%)受訪職業司機表示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以每周工時計算,則發現逾六成 (60.6%)受訪職業司機每周總工作時為55小時或以上,當中逾兩成(22.9%)受訪職業司機每周總工時更高達70小時以上。
職業司機超時工作的情況普遍。近七(67.4%)受訪者表示過去七天內曾超時工作,而當中近三成(29.1%)表示是無償加班。逾五成(53.2%)職業司機表示經常食無定時,每天午飯時間短促。旅遊巴司機長工時及無償加班情況最為嚴重。另外,分別近四成(39.2%)及五成四(54%)受訪者表示,過去一個月經常及間中在駕駛中出現睡意及感到疲倦,約三成(30.8%)表示睡眠時間不足。
受訪職業司機在過去六個月曾出現肌肉酸痛(63.3%)、收工後仍覺疲倦(53.1%)、睡覺後難恢復精神(48.2%)及身體多個關節疼痛(46%)等病徵。近五成(49.1%)受訪職業司機在過去六個月,重複出現上述4項或以上的病徵。根據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報告,他們很大機會出現慢性疲勞,增加心臟疾病及瘁死風險,情況令人關注。
長時間工作影響受訪者的家庭及社交生活,他們均期望花更多時間於家庭生活(56.2%)及個人生活上(30.5%)。近八成(77.5%)受訪者贊成政府應立法規管每周工時。
勞委會指出標準工時立法非「一刀切」,大部份國家普遍在工時限制上加入若干執行彈性,包括容許法定工時限制在一段參照期內,讓僱員和僱主可因應顧客需求及季節性的工作量,彈性安排每日和每周工時。勞委會呼籲商界採取開放態度,討論標準工時立法,標準工時委員會應盡快諮詢不同業界對標準工時立法的意見。另外,勞委會建議政府應為公眾安全著想,優先就所有涉及公眾安全的行業推行標準工時立法,確保公眾安全。就運輸業言,運輸處應短期內應修定《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等指引擴展至適用所有商營車輛,並以標準工時法例或於《道路安全條例》中的「疲勞駕駛」法例規管專營及商用職業司機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邱先生現年六十歲,為退休旅巴司機。邱先生憶述當年每天工作時間達15.5小時,每天僅餘5小時的睡眠時間。長工時令其感到身心疲累,並曾因此而發生交通意外。由於班次頻密,工作期間沒有休息時間,使工作壓力極大,而且食無定時。長時間工作令邱先生失去了與家人及朋友的相處機會。在長期體力透支,睡眠不足下,更患上淋巴癌病,最終於2009年退休。邱先生期望政府立法標準工時,使僱員有平衡的工作與家庭生活,提升僱員的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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