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加價不顧社會責任 政府失職放棄票價監管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聯同社區發展陣線等團體,趁今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舉行「對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意見之公眾諮會」前夕,到立法會門外請願。工友代表戴上喻意「大細超」的太陽眼鏡,諷刺政府有能力監管九巴加價申請,卻放棄對港鐵的票價監控職能。團體要求港鐵不應只顧盈利,罔顧市民在通脹下生活困境,要求港鐵負上企業社會責任,而政府作為最大股東,應增加對港鐵票價的監控權力,並落實「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時間表,並在檢討期間引入公眾參與及凍結一切加價之申請。


自2010年始,各公共交通企業加價一浪接一浪,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提出票價調整後,天星小輪、巴士、電車及的士相繼加價。雖然最低工資已實施,但在工資增幅難抵通脹下,市民工資並沒有實質增長,公共交通工具的加價潮將進一步推高通脹,加重市民的生活負擔。
港鐵今年又在通脹中再度宣佈啟動「可加可減機制」,建議加價2.3%(現修訂為2.2%)。港鐵已累積超過770億元的純利。港鐵雖為上市公司,但作為全港最大型的集體運輸系統,每日服務超過一半香港人口,有責任顧及社會大眾利益。政府擁有港鐵逾七成股權,卻縱容港鐵連年加價,實有失責之歉。
港鐵票價調整的「可加可減機制」最不合理的之處乃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作為基數。我們認為有關指數只反映物價的升跌、通脹或通縮,並不能代表市民工資及其承擔能力相應增加,反之物價的上升,會削弱市民的實際購買力,影響市民的生活質素。要真正反映市民的承擔能力應是實質工資指數。
港鐵合併草案列明票價調整公式中的生產力因素在2013年之前是0%,2013年後生產力因素才調整至0.1%。我們認為有關安排過於保守。事實上,港鐵透過發展沿線之地產及廣告項目已錄得巨額利潤,08年營業額已增加70多億元,往後幾年的純利亦已累積至770億元。因此把生產力因素限定於0%及將來的0.1%十分不合理,有關算式亦令港鐵在巨額收入下仍可無止境的加價,實在荒謬。
團體重申:
- 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應敦促港鐵負上企業社會責任,並增加其監管港鐵票價調整的職能,有關加價建議亦必須由行政會議及立法會作最後審批;
- 檢討「可加可減機制」,加入實質工資指數以反映市民的實質工資及其購買力,並重新檢討生產加因素;
- 落實「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時間表,檢討期間應引入公眾參與及凍結一切加價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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