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熱天氣對外判防治蟲鼠工人職安影響調查
香港夏天越來越熱,2021年本港夏季的高溫持續不退,7月至8月期間香港天文台共發出14次酷熱天氣警告,從事戶外工作的體力勞動工人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十分值得關注。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7至8月間進行了聚焦小組及訪問了113名政府外判防治蟲鼠工人,調查發現64%受訪者每天在暑熱環境下工作達6小時以上至8小時,97.3%受訪者表示皮膚在工作時會全身濕透。43.4%表示工作量沉重,33.6%受訪工人仍未適應酷熱的工作環境,當中近五成(48.6%)工作年資在2年或以下。這反映新入職或年資較短的受訪工友需要較長時間習慣酷熱的工作環境。
根據勞工處出版的《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核對表,調查發現大部份受訪者潛在中暑(熱壓力)風險頗高。94.9%受訪者的潛在暑熱壓力指數高達8分以上,超過16總分的過半水平。12.5%受訪者的潛在暑熱壓力指數達14分或以上,觸及警界水平。然而,政府及承辦商未有根據《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建議採取適當的措施,減低工人的中暑風險。40.7%僱主沒有為受訪工人進行預防中暑風險評估。在最近一次酷熱天氣警告生效時,大部份受訪者僱主沒有將工作重新安排至較涼地方(75.2%)、沒有在可行的情況下,在工作位置設置上蓋/遮蔽處(86.7%)、沒有將涉及穿著厚或不透氣衣物的工序安排至日間較清涼時段進行(83.2%)。
訪談個案表示,在酷熱天氣下,頻密的小休時段至為重要。惟在部份食環署人員嚴密的巡視及監管下,他們在酷熱天氣下小休感到壓力及受到限制,未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事實上,分別62.8%及82.1%受訪者表示僱主沒有安排更頻密的休息時段(如每次進行20-40分鐘工作後作出適當休息)及沒有在工作地點附近提供或安排有上蓋的休息地方。
此外,逾半(54%)受訪工人表示,在酷熱天氣下,僱主沒有為他們提供足夠清涼飲用水。訪談個案指出,工作車輛有六枝樽裝飲用水可供「有需要」的緊急情況下使用,他們一般自備飲用水。
承辦商在預防中暑的裝備提供上亦未如理想,承辦商沒有提供合適的通風系統(92.9%)(如便攜式風扇)、清涼巾(92%)、薄而透氣、寬身長袖衣物(69.9%)及闊邊帽遮擋太陽照射面部及頸部(47.8)及防曬手袖(52.2%)。調查發現,近三成(28.3%)受訪者表示過去三個月,在酷熱天氣環境下工作感到不適。

為此,我們促請食環署及相關採購部門根據跨部門工作小組在外判改革檢討報告中的建議,盡快修訂現行所有與承辦商簽訂的非技術外判服務合約,加入勞工處建議的預防中暑措施,加快改善在酷熱天氣下戶外工作技術工人的工作環境,包括規定僱主必須在酷熱天氣警告下為工人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 並為工人們準備足夠飲用水、清涼巾、防曬手袖等裝備,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
另外,食環署中央調查隊應監察及加強巡查承辦商執行職業安全措施的情況。如發現承辦商違反合約規定,如未有向僱員提供足夠飲用水及設備,應予以嚴厲警告。政府勞工處應定期收集及公開因酷熱天氣下工作而引致中暑及死亡數字,並就相關個案進行研究,同時參考新加坡及台灣等地的經驗,將高熱工作環境引致的熱疾病及「中暑」納入《僱傭補償條例》可補償職業病。政府可參考國際經驗,制定工作環境的「酷熱指數」及相應的預防措施的實務指引。長遠而言,政府應將《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及《休息時段指引》訂明為法定守則,規定工人在連續工作,以及惡劣或高溫情況下可獲合理的休息時間及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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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哥 50 歲,入行 18 年,現職外判防治蟲鼠隊管工。他說: 「休息的地方一定無蓋,平時大家搵個有樹蔭的地方休息,但食環署提醒同事『不可坐住休息』,因為這會覺得我地偷懶。」。
「承辦商要我們穿制服再外加反光衣,但好侷促,未工作已全身濕透。公司會提供 6 樽備用水,但同事知道不夠使用,所以都係自己帶水,真係「唔夠飲」先飲備用水。」
清哥曾因酷熱天氣工作感不適,「試過有一日 34 度,工作未夠半小時,就抖唔到氣。承辦商從來都沒有為工人做預防中暑風險評估」。他希望食環署盡快為工人提供一件過制服連反光帶,他說這樣工作時起碼沒有這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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