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在肺炎疫症下的防疫裝備及對「抗疫辛勞津貼」意見調查發佈
2020年4月2日
大廈保安員站在最前線的崗位,日常須接觸不同的住客和訪客,在疫症下須經常清潔高危範圍,如扶手、門把及電梯按鈕等。若他們在缺乏防疫裝備下工作,受病毒感染的風險大大提高。政府於本年2月初宣布成立「防疫抗疫基金」,其中物管業界支援計劃的「抗疫辛勞津貼」與前線管理業員工息息相關,惟有關津貼申請迂迴,而且覆蓋範圍狹隘,不是每名前線保安員及清潔工人能夠人人受惠。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3月20日至3月27日期間,訪問了108名於物業管理場地工作的前線保安員,以了解他們在肺炎疫症下的防疫裝備及其申抗疫辛勞津貼的情況。調查發現,逾七成四(74.1%)受訪者的物業管理公司/法團/業主組織要求受訪者在疫下的工作期間佩帶口罩,但當中超過五成五(55%)表示其物業管理公司/法團/業主組織沒有在疫情下為他們提供口罩裝備。即使有受訪者表示其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組織有為其提供口罩,近三成(27.5%)表示,每天一個左右,而七成(70%)表示每天不足一個。這反映受訪者工作期間的防疫裝備嚴重不足,而政府「抗疫辛勞津貼」起碼能支援前線管理員工自行購置防護裝備,保障自身的職業安全健康。
調查指出由於申請主動權不在受惠者,不足三分一受訪者表示已知其僱主已為其申請津貼。其餘受訪者不知道或不清潔管理公司/法團/業主組織就津貼的申請狀態。即使有受訪表示已知管理公司/法團/業主組織已為其申請」,但全數受訪者表示還未收到「抗疫辛勞津貼」。勞委會批評,津貼申請程序迂迴,受惠對象不能親自申請,反之假手於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組織,員工根本不能夠確定不清楚物管公司或業主組織有否為其由申請資助,而且資助是經由物管公司或業主組織,又或再由兩者承辦轉發,費時失事,根本未能即時支援他們購買防疫物資,這變相減低他們應對疫情的防護能力。此外,每幢合資格樓宇最多六個名額,僧多粥少下,勞委會擔心部份在合資格物業工作的兼職、定期替班工作的保安員及清潔工人最先被剔除於申請名單上,而未能獲得津貼。
調查發現,逾一成五(15.2%)受訪者表示「管理公司/法團/業主組織已知道計劃,但表示不會申請」,原因是他們在工廠大廈或商業大廈工作,工作地點的物業並非合資格的私人住宅和商住兩用物業。勞委會指出,於非住宅區物業如商場、工業大廈、商業大廈等工作的前線物管員工同樣是清潔工人及領有牌照的保安人員,日常都須與不同人士接觸,亦須協助加強大廈的清潔防疫工作。若只因他們在工廠大廈或商業大廈工作而不符合申領資格,則津貼措施並非人人有份,有欠公允。
事實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公佈的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港島、九龍及新界分別已獲批資助物業名單只268幢,涉及的物管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分別約38及78個。這與政府期望惠及超過200,000名在約33,000幢私人住宅和綜合用途樓宇服務的前線物管人員之目標大相逕庭。該計劃將於2020年4月15日截止申請。勞委會們擔心在申請程序迂迴的情況下,在不足兩星期內,政府能否追及與達到預期目標。
 保安員華哥
在商住大廈擔任替假保安員華哥表示,疫情以來工作量增加,加上工作時需與送外賣員、裝修師傅、從外地回港的住客、訪客等人有接觸,家人及自己都擔心有感染風險。惟僱主在上月提供5個口罩後,就再沒有供應口罩。他知道政府設有「抗疫辛勞津貼」,曾向聘請其的物業管理公司查詢申請津貼,惟對方稱「你係替假未必有資格領取」,最後便不了了之。
政府將出動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勞委會期望藉此擴大物業管理行業支援計劃抗疫辛勞津貼的覆蓋範圍及申領資格,具體建議如下:
- 延長「抗疫辛勞津貼」申請期至少三個月時間;
- 將合資格物業及申領對象放寬至於至住宅及非住宅物的商場、停車場、工廠大廈及商業大廈,而且不限名額,使在該類型物業或大廈工作的物業管理業前線保安及清潔人員可以人人受惠;
- 容許前線物業管理人員直接親自申請「抗疫辛勞津貼」,只要他們領有保安員牌照,並能出示期內(2月至5個)的在職記錄,如強積金供款紀錄、僱主證明或糧單等(由於清潔工人沒有註冊牌照,可提交相關在職記錄),便可直接申請,津貼則直接發放予其戶口或由受惠對象直接提取;
- 再次促請政府須從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僱員補償條例》附表2中、列為可補償職業病之一,除保障醫護人士外,亦應擴大保障至任何因受僱維持公共衛生,以及需與顧客有緊密接觸而有高風險染病人士,包括清潔工人、保安、零售服務業僱員等,好讓不幸染病者透過勞工保險盡快得到更好的權益和福利保障,並使不幸離世者家屬得到妥善的生活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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